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方能更好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我们要持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不断绽放文化新活力。
深化价值研究,挖掘内涵“厚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长期发展的价值支撑,蕴含着中华民族几年积淀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例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自强意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正气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深化价值研究,充分挖掘和深度展现精神内涵。一方面要开展系统性研究,通过联合历史高校、科研院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价值研究和学科建设,展现中华文化的无穷魅力,传承中华文化的精神理念;另一方面要坚持批评性传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对传统文化进行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继承,真正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展现出来、价值理念传承下来。
坚持合理利用,加强保护“力度”。文化兴则国兴,文化强则国强。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血脉,是维系民族发展的“根”与“魂”。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承载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一些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遭受过度的开发和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坚持金额里利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要坚持摸清家底,对传统文化和历史文物开展专项调查和进行资源登记,从而为文化传承和保护打牢基础。要强化法律支撑,针对历史文物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原创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相关法律,从而对破坏历史文化和文物遗址等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有效支撑。要完善协调机制,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研究文化传承与发展等重大问题,论证、指导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构建文化保护合力。
强化科技赋能,提升传播“热度”。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是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儿女内心深处自信和自豪的源泉。当前,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V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为打造全时空、超链接、可触控的沉浸式传播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大大丰富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形式。例如,河南卫视推出的《重阳奇妙游》文化节目,通过现代科技打造的水墨特效、凤凰翱翔使得节目与大雅国风完美结合,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因此,我们要善于通过搭乘科技“便车”,让传统文化的传承“跑起来”、“快起来”、“热起来”。要打破固化的宣传方式和传播理念,学会结合利用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媒介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传播形式,让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传下去”。(中共望江县委组织部 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