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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教育系统“32211”工作法有效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害

2019-11-27 10:07:40 | 来源: 中廉在线

中廉在线11月2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确保学生健康成长,贵州省石阡县教育系统“32211”工作法有效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害。

看好“三个”门。一是看好校门。学校建立健全门卫室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学生外出请销假登记等相关警务室管理制度,严把校门出入关口,严防外来人员入侵和在校学生私自外出,有效化解外来人员对学生的侵害和学生外出遭受侵害的风险。二是看好教室(办公室)门。县教育局出台了“男性教师不能单独让女生进入自己的办公室、有学生在办公室期间不能关闭办公室门,放学时段学生不能单独在教室逗留、教师不能单独在教室或办公室辅导女生作业”等规定,切断教师与女生单独相处的渠道,有效预防教师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三是看好宿舍门。严格落实“女生不能进入男教师宿舍、男性教师或男性宿管员不得单独进入女生宿舍、男性宿管员不得从事女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规定,避免了男性教职工与女生的单独接触,化解了侵害遭受性侵风险。

管好“两类”人。管好教职工队伍。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培训学习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道德行为和法制意识,筑牢了教职工思想防线。管好学生群体。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驻校民警或关工委“五老”人员进校,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宣传栏、橱窗、板报、液晶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法治意识,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而不犯法。

实施“两个”关注。一是关注村级学校。乡镇教办每月至少到村级完小、教学点及山村幼儿园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督查,县教育局不定期对村级学校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学校及教职工存在的问题,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关注辍学学生和留守儿童。学校每年三月、九月广泛开展千名教师访万户家庭、献爱心送温暖等“控辍保学”系列活动,同时采取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包乡镇、局机关干部职工包学校、学校领导包班级、班主任包学生的方式,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以法、以情、以德、以责狠抓控辍保学。以脱贫攻坚、控辍保学、送教上门等为契机,落实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建立留守儿童台账,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措施。

建好“一个”机制。教育系统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工作的齐抓共管。

落实“一个”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查建议”和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12家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对学校所有临聘教师、校园保安、食堂工人、宿管员等所有临聘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限制制度,为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构筑起坚实有力的“防火墙”,有效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石阡县教育局 严荣)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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