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粮食安全是最为基础、最为核心的“国之大者”。
近年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按照各级要求,深入开展党政领导挂联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动,不断培育和壮大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支持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全面提高组织化,确保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真正见效,努力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为确保党政领导挂联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大寨镇党政领导挂联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动工作领导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示范基地领导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项目实施,督促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从前期土地规划到水稻育秧、移栽及后期田间管理、水稻收割,都明确了相关部门、合作组织、村(社区)的具体职能职责及时间节点。
采取“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专业合作社+村社区”的管理模式,由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负责项目规划、协调、实施、技术培训、指导及良种推广等;专业合作社负责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村社区统筹协调实施区域农户、土地、培训、种植等相关工作。
以巧家县民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为试点,深入开展党政领导挂联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动,在海口社区、小寨村、小田村3个村(社区)实施水稻种植挂联300亩,挂联农户128户。以籼型红米、宜香725、岗优725、二优838等优质品种为实施区域的水稻种植品种,通过“良种、良法”等一系列科技措施,实现项目区增产达10%以上。
下一步,大寨镇将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不断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面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和规模化,打破农户传统种植方式,积极引导农户科学种植,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扛起粮食安全责任。(云南省巧家县大寨镇 陈怀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