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10时30分许,江西抚州,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二大队情指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一辆货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内发生事故并且撞上了自己的小型轿车,货车驾驶员受伤,情况十分危急。大队立刻调派警力前往处置。
经了解,货车驾驶员李某于10日0时停在服务区休息,到5时30分许便出发继续行驶,连续驾车约5小时,中途并未休息,直至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在驾车撞上护栏后无法继续控制车辆,导致货车倒退撞上后方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杜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