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基础上,注重选先进、树标杆,强化“清风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扬清风”正向激励,认真组织层层把关。把“清风干部”评定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手段以及联合组织、人社、审计及相关执法部门,对参与评定的党员干部层层把关,把群众信任的基层好干部选出来、评出来,让担当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让没有问题的干部拥有尊严,最终评定2017—2020年度“清风干部”14380名,激发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是“树典型”示范引领,优中评优大力宣传。以公开栏、“三务”公开平台和“清风新城”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将“清风干部”评定结果上墙上网,进一步做好后半篇文章。每年推选优秀“清风干部”,将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在“清风新城”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定期推送优秀“清风干部”先进事迹,集中开展宣传,在广大干部中掀起争做 “清风干部”、 争当“清风标兵”的热潮,营造出“清风起、气象新”的干事创业氛围。(刘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