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队伍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工作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四个举措”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加强政策的教育引导。加强对《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培训教育,为全县机关单位发放《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学习资料,要求进行组织学习,在卓资县党建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相关法规知识,加强全县公务员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学习领会,确保全方位精准把握政策内容。
确保职数的准确核定。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根联系编制部门,准确掌握每个行政单位机构规格、编制数量,按照每个单位行政编制数量,据《规定》中对县级职级职数的设置比例,对县直机关及乡镇机关二级至四级调研员、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职数进行核定,将核定的职级职数合理规划使用好,避免出现超职数配备职级。
释放制度的激励作用。积极推进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2020年至今,累计晋升职级人数达106人,切实解决过去公务员晋升难的问题,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畅通激励渠道,释放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效应,向基层一线和重点工作领域倾斜,加强对公务员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培养结合起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正确激励导向,激励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
落实配套的待遇保障。根据领导职务与职级确定公务员待遇,根据公务员所任职务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同时一并落实按职务职级确定标准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津贴补贴,全面兑现落实职级晋升公务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贺小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