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这一论断如同一盏明灯,为干部队伍建设与事业前行指明方向。与此同时,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准指出,务必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紧密且高度地统一起来从严监督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紧密相依,共同构筑起干部队伍成长与事业腾飞的坚实根基。让广大干部在新时代的恢宏舞台上,以严明纪律为坚实后盾,以担当作为为奋进旗帜,砥砺奋进、勇毅前行,书写属于他们,也属于这个时代的辉煌华章。
严管为基,划定行为边界。“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古往今来,规矩始终是行事之基,于干部队伍建设而言,从严监督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严格的管理监督恰似一把精准的标尺,清晰地界定干部行为的边界,让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明辨是非对错,知晓可为与不可为之事。回溯历史,明朝清官海瑞堪称典范。他一生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将为官准则奉为圭臬,始终把百姓的冷暖疾苦置顶于心。海瑞所处的时代,朝廷监督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加上自身对规矩的执着坚守,使其在仕途上刚正不阿,为老百姓谋福祉,成为传颂千古的清官楷模。步入新时代,更应与时俱进,全方位强化对干部的管理,让监督如影随形。要织密织牢监督网络,突出政治监督这一核心要义,确保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定不移,绝不偏离正轨。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必须从严把关,以严谨细致的监督杜绝“带病提拔”现象,确保干部队伍源头纯净。强化日常监督不可或缺,让干部逐渐适应并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使其将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慎独、慎微、慎行。
激励为要,激发担当活力。“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干部作为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释放,离不开组织的有力激励。当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的信任、支持与鼓励时,他们心底干事创业的热情便会如熊熊烈火般燃烧起来。回首脱贫攻坚的伟大战场,那是无数干部挥洒热血、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他们告别城市的繁华喧嚣,奔赴偏远贫困地区,在艰苦环境中扎根坚守。黄文秀,这位年轻而伟大的姑娘,便是其中熠熠生辉的典型代表。她放弃都市的优渥生活,毅然决然回到家乡,一头扎进脱贫攻坚的浪潮之中。在组织给予的政策扶持、精神鼓舞下,她无畏无惧,穿梭于山间村落,为贫困群众谋发展、寻出路,直至奉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用青春与热血谱写了担当奉献的壮丽赞歌。着眼当下,强化正向激励势在必行。组织部门要勇于、善于大力选拔任用那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成为鲜明导向。同时,构建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考核评价机制,以考核这根“指挥棒”引领干部拼搏奋进、奋发有为。
统一为纲,营造良好生态。“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从严监督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恰似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偏废任何一方都将影响事业发展大局。从严监督管理为干部担当作为筑牢纪律防线,确保每一步行动都合规合法,让担当作为在法治、纪律的轨道上稳健飞驰;而鼓励担当作为则是从严监督管理的终极目标与价值归宿,使严格管理监督蕴含深厚意义,避免陷入为管而管的僵化境地。唯有将二者完美统一,方能培育出风清气正、生机勃勃的良好政治生态。在具体实践中,精准把握“严”与“鼓励”的尺度至关重要。要切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闯敢试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对于那些在改革创新前沿、推动发展进程中,因先行先试而出现的无心之失、探索性失误,要给予充分的宽容与理解,为其提供继续前行的勇气与底气;而对于那些蓄意违反纪律规矩、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如此这般,干部方能在严守纪律红线的前提下,放开手脚、大胆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汪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