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既要产业振兴,也要精神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风文明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灵魂,是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就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活动,改变乡村社会面貌。以农村“绿化、净化、美化、亮化”为着力点,进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党员干部带头组织村民开展家居环境、庭院环境、街巷环境等治理活动,实实际际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员干部们广泛向村民宣传普及科学卫生知识,积极引导群众爱护环境卫生,净化农村生活生产环境,彻底改变旧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同时村“两委”要继续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村社会治安环境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封建迷信活动,努力净化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环境。
持续完善阵地建设,推进农村文化活动。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主要阵地,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下好功夫规划好、建设好、利用好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草原书屋等基层文化阵地,搞好搞活农民夜校、图书阅览以及秧歌、广场舞等文化比赛,形成党员带头组织、阵地夯实基础、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文化网络,实现农村文化活动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观念与健康、进步的文化活动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为村民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食粮。
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倡良好乡风文明。广泛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评比,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特别是在婚丧嫁娶事宜上存在的陋习,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大力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发挥好农村党员的排头兵作用,引领带动广大群众争做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好邻居等“最美人物”。积极在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推荐评选评议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向上、见贤思齐,展示新时代村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组织部 王伟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