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脱贫”才能“振兴”。“两个一百”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和主战场,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怀着必胜信心和决心,尽锐出战,已经取得阶段性的胜利,摆脱贫困已不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我们党深刻认识仅仅摆脱贫困还不够,摆脱贫困只是意味着“两不愁三保障”,是较低水平的小康,并不算富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的目标还未真正实现,因此继脱贫攻坚之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脱贫”“振兴”有机衔接。脱贫攻坚是基础,具有区域性和短期性特征;乡村振兴是升华,具有全局性和长期性特征。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顶层设计了解决“三农”、精准扶贫问题的系列重大举措。脱贫攻坚注重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易地搬迁安置、生态保护脱贫、教育扶贫脱贫、低保政策兜底、动员全社会力量等六方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六方面与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相互对应,能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脱贫”“振兴”辩证统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脱贫攻坚就没有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是基础,乡村振兴是发展结果。只有解决贫困,才能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物质基础;只有扶贫攻坚任务完成,才能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还要促进各项政策之间相互协调。一方面,抓紧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该保留的保留、该调整的调整、该接续的接续,确保不因政策变动影响脱贫成效;另一方面,还要调整优化现有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引领,留出政策接口和缓冲期,凝聚发展合力,为乡村振兴良好开局奠定基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都是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红利,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复兴伟大的中国梦必经历程。目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下一步乡村振兴,我们在路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委组织部 池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