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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村治理 实现乡村善治

2022-05-10 09:37:37 | 来源: 中廉在线

“三农”问题关乎着国计民生,我们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产业兴、生态美、乡风纯、生活富、社会和的美好目标。而善治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善治就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乡村治理,善在“法”。“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法治是安邦定国的必要手段。对于乡村治理而言,法治则是重要保障。当前,我国部分农村地区人治现象还十分严重,基层干部优亲厚友、挪用资金等贪腐问题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势在必行。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的法律服务,提高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乡村治理,善在“人”。人民群众是最伟大的创造者,是推进社会经济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在乡村振兴大变革中,乡村治理的成效与农村群众有莫大关系。农民作为乡村社会最庞大的群体,在乡村治理中保持主体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和创新基层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如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建设以增加他们的建设热情,让村民更好地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提升。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理事、有人办事的浓厚氛围。

乡村治理,善在“风”。风俗之厚薄、美恶,社会风气之好坏不仅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低,更关系到社会良好道德环境的生成。乡村治理,乡风是关键。“天价彩礼”“聚众赌博”“好逸恶劳”等众多农村社会不良风气盛行,因此充分发挥德治的基础作用势在必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活,让村民从日常点滴中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同时更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用身边榜样感化人。再次,加强家风建设,以“小家”带“大家”,把家庭建设和教育结合建美好乡风。

乡村治理,百姓安定,国家平稳。乡村治理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关系乡村振兴伟大战略的实现。用“法”、“人”、“风”为乡村治理添砖加瓦。(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康美玲)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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