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导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最优经营规模是在可利用的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约束下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所做出的决策。以我驻村的顶村村为例:其位于厦门市西北部山区,面积6.67平方公里,有耕地620亩,山地12038亩,森林覆盖率超84%,下辖4个自然村,有村民218户、共计682人。其中村里青年劳动力多数外出打工或在村中合作社从事旅游业和服务业,村民平均家庭土地占有禀赋58亩,是典型的人少地多。因此,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逐渐不适应现如今顶村村的发展需要,以农户为单元的土地分配和经营制度遭遇到了极大的挑战。因此,2019年起,顶村村尝试有序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我总结出了其一些优秀的经验与做法。
结合顶村村产业结构分布,在大部分村民从事旅游业的情况下,在2019年依托村内厦门顶上乡村农家乐专业合作社,率先进行土地流转补试点,向顶村村38位村民共流转耕地地块58块,面积35.56亩。流转期间该经营主体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主要从事菊花和果蔬等农业生产。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规模化经营产生了不但大幅度提高了效率,而且推动了顶村村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
一、培育多元化的适度规模经营。应该加强农业生产技术上的培训,经营上创新,形式多种多样。顶村村在充分发挥农用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下,我村围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并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并取得瞩目成效。目前具有规模化种植天然茭白湿地主题种植园、年产量达到1000吨。充分发挥规模化优势,不断壮大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旅游,真正的将生产经营方式也由传统的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向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转变,加快传统乡村产业的现代化转变。进而吸引了大批慕名而来的游客,同时开展了顶村村茭白节、特色茭白宴,同时注册了“绿茭林”茭白品牌,引进专业公司合作做技术指导,并进行品牌化运作。因此顶上的“绿茭林茭白”形成强大的品牌效应,同时又促进了茭白种植的规模化不断扩大,并开发出茭白系列的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如茭白叶袋子,手工画等。使得乡村旅游更加形象化,更有内涵,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和农村旅游的结合。因此,在规模化经营的利好政策带动下,顶村村结合自身优势,并扩大了规模、提升了效率,提高了产量和价值,生产、销售多样化了,不仅促进“一产优化”,更促进“三产做大”,几年来,村民家家户户都可从乡村旅游获得不菲的收入,整个村庄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和调整优化。
二、加强完善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鼓励地方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吸引外出村民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和创业,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适度规模经营,以合作社为主体起辐射带动作用。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出台家庭农场制度的相关认定标准。正是由于此次的利好政策,顶村村才能有强大的依托,以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形成规模化经营,以合作社这种集体经济替代国外的大型农场主模式,一方面符合我国国情,另一方面合作社模式也具备了大农场的特点,大幅度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形成单一产品规模化,集中力量,容易打造出产业优势和规模效益。因此,在镇政府政策与资金的大力支持下,顶村村吸引近50户村民回村从事特色种植业生产和旅游经营活动,2020年全村特色产业年经营达1500万元。并且顶村村在茭白规模化经营取得成功后,还连续开展了金丝皇菊和柠檬的规模化经营,现已初具规模。因地制宜,一方面金丝皇菊的规模化经营选址在村入口的开阔处,形成了可观的菊花海,形成了顶村村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顶村村乡村旅游提供了新的看点。另一方面,由于金丝皇菊的规模化种植,顶村村合作社在去年初步尝试推出了金丝皇菊伴手礼产品,在游客中心进行推广,受到一致好评。今年2021年,在加大规模化种植后,预计推出相应产品,再次打造顶村村的拳头品牌。此外,柠檬园也将纳入乡村旅游的一个生态体验项目。规模化的经营,打破了旧时期小农生产“小而精”的“弊端”,依托规模优势,打造“大而强”的新格局。
三、在规模化经营的同时,规避规模生产的弊端。借鉴先前国内一些大规模生产后销路不同,受损失严重的教训,顶村村在打造规模化经营的同时,十分重视生产的配套建设。在初始顶村村就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产品的建设。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解决优先解决小型水利设施、加工运输、信息网络等建设,为农产品生产、运输和销售做好相应的基础设施服务。并且依托乡村旅游和乡村信息化服务建设,积极参与到镇域的电商建设,为村规模化生产打开销路,打通宣传、包装和物流运输的通道。
通过近几年规模化经营的实践,顶村村作为试点村,总结了一些经验的同时,也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一是,如果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政府应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起到引导作用。特别是在基层农村,推行难度较大,顶村村由于有乡村旅游产业,从而推行阻力较小。政府组织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很好的推行主体,应该加强一定的奖励政策或者优惠措施,并且保障农民对土地享有的权益,消除土地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探索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区域之间的共享平台,有效整合区域间农业社会服务资源,形成区域优势互补;政府真实组织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经纪人、机械手等专业服务队伍。
总之,在我们现有阶段下,规模化经营的推行势在必行,但必须谨记,推行也有个度,我国整体人多地少,农村土地对农民而言,还承担了生存之外的保障和抗风险功能。虽然农业本身的收入占比在逐年下降,但农民的非农收入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存在较大风险远不稳定。因此,小农经济短期内还是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基石,农民还需要土地作为退路。一家一户几亩地,肯定是不行。但一家经营个几千几万亩,也不是目前不应该大量出现的。(叶章鑫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