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依法治国是总书记多次强调并明确目标的决策,11月16日出版的由习近平总书记编写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中就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法治的积极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调理能力。
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言强调了今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十一个要求,其中包括了许多方面的规划路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是今年刚有的决策,而法治也不是第一次被提起,只是在现如今我们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下一个五年交接的关键节点,推动法治发展、司法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事项。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我们中国自己的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社会的建成并非一朝一夕,而法治推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观察法治发展的成果和群众的反映情况,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守法遵法重法,提高法治在人民群众思想上的地位,更要提高地方司法执法工作水平,树立起正确的法治精神。
法治建设需要更优秀的人才建设和配置,不仅要求高质量的工作能力,更要求高质量的思想建设,必须是正确执行法治建设的工作队伍才能更好地带领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是我国一切法律的依据。宪法是国法,是根本大法。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学宪法、懂宪法,自上而下做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法治建设中,宪法是极为重要的,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约束,构建法治文化宣传,最重要一点就是要普及公民对宪法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的基本常识,做到遵纪守法,不违法不违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惠及国家,惠及社会,惠及个人的正确决策。这不仅体现了国家行政执政的更高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的更高水平,也体现了国家推动司法执法公平公正的坚定决心。(黄湘闽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