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为加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深化拓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紧盯压力传导压实党建责任。
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服务工作,保障我旗经济建设。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好察右后旗城镇建设和园区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认真筹备谋划,优化空间布局,对未实施和将要实施的项目用地进行全旗调整,全力做好旗级国土空间规划,努力将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城镇、农村基础设施等纳入旗级空间规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的用地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合理配置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工改项目审批程序,提升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库规格,实现全部数据信息化和部门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为全旗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1.严把土地闸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实行占一补一,杜绝只占不补、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耕地占补平衡。2.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努力完成目标工作任务。3.继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的同时,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也要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对项目资金不落实或无力继续建设以及圈而未用的建设项目,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减少土地供应面积,重新配置土地。主动对用地项目提前介入,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在项目选址时考虑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或存量土地,进一步提高供地率。
严格矿政管理,规范开发利用秩序。1.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治本之策。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在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2.抓好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采取多元投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争取上级专项治理资金,缓解治理资金不足的问题。
强化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规范市场秩序。1.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结合实际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级职责,优化执法措施。2.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注重办案效率和质量。3.优化执法措施。结合卫片执法、例行督查、扫黑除恶、信访工作等工作,从源头上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大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力度,重点抓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委组织部 王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