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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打通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

2021-12-24 16:53:17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贯彻到乡村一线,就应该运用“法治”思维打通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让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人员、资源、信息等要素的流动让乡村基层治理变得更为复杂。仅依靠“人情”“习俗”等传统要素治理农村显然已难以适应现状。这就要求基层治理者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村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指导。当前乡村治理已基本完成有法可依,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偏远落后的地区的村规民约更迭速度相对缓慢,更有些地区的法规政策也只是纸上谈兵,难以真正应用于实际。这就需要各地党委及政府加强对乡村法治建设的指导,善于总结,把先行村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到薄弱村。同时运用好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联合领域专家共同制定“专属”于乡村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法治向农村一线延伸。

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现很多农村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队伍老龄化等问题,长期以往,易导致基层法治刚性的不足,难以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转型。为此,要抓牢农村“关键少数”,研究制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居民区楼组长、村民小组长等基层群众自治力量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坚持示范引领,突出能力素质,加大培训力度,扎实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乡村地区对新知识、新思想的接受程度相对较慢,而且乡村普法宣传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真正做到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为此,要全面推进村民学法用法。如可以充分利用乡村集市、农闲时节,组建法律服务志愿队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可以利用农村大喇叭或者乡村播报相关法治典型案例,让“法治”意识以更为通俗的方式入心入脑。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落实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政府、基层干部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携手推进,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应的法治体系,才能真正的做到乡村治理法治化,推动乡村更好发展。(林煌堤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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