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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到鲁山一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2023-12-05 16:15:51 | 来源: 河南省鲁山一中

青春有爱无欺凌,法治护航伴成长。12月4日下午,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宋宛蓉、检察官田梦洁一行三人到鲁山一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鲁山一中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淼,副校长刘宏伟、郭丹,工会主席尚晓东,德育处主任吴长春出席,全体师生参加活动。

在鲁山一中“心灵之悦”大课堂上,宋宛蓉以《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为主题,从认识身体、如何防范性侵害等方面展开。她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以案释法,全面讲解了性侵害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及应对侵害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同学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学会保护自己,做到“五个不”(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走,不和陌生人视频聊天,不随便会见陌生网友,不随便接受他人物品,不随便搭乘陌生人的车),远离性侵,进一步增强了学生防范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田梦洁以《让青春没有欺凌》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她分析了发生校园欺凌的主客观原因,从正面激励、反面教育入手,让同学们明白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青少年人身安全的有力保障。激励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学法、知法、守法,树立崇高理想,自觉承担起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家庭幸福而努力读书的青春使命。

讲课中,两位检察官还与同学们真情互动,解答法律问题,为孩子们青春期迷惑指点迷津。她们通过问题抢答等方式引导同学们主动思考,积极参加讨论。现场气氛热烈,掌声雷动,将课堂学习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

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青少年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近年来,鲁山一中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平安校园建设为前提保障,构建悦雅德育,实施“规范+特色”班级管理模式,培养“合格+特长”品端行雅、全面发展的好学生。通过举行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法制进校园、宪法小卫士网络学习、电子屏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知识,引导青少年提升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开办“心灵之悦”大课堂、“快乐成长”社团等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有效预防由严重心理问题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安全事件;通过开展防恐防暴、消防安全等演练活动,学习安全防范技能,提升应对暴恐分子和自然灾害的应变能力。学校还通过召开家长会,建立警校、家校联防联控机制,筑牢校园安全屏障,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张淼表示,孩子是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未来,校园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下一步,全校将在打造平安校园,守护师生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以“师生相悦,教学相长”为核心价值观的“悦学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悦心管理,打造悦美环境,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温馨的学习、工作环境,使学校成为师生的精神家园和成长乐园。(河南省鲁山一中 通讯员 石玉磊 杨玉红)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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