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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统计局做好“三个规范” 全面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工作

2022-09-29 11:43:52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预决算透明度,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做好“三个规范”,有序开展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时间节点,突出工作时效性。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研究批准2021年度财政决算,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决算批复后,自治区统计局部门在15日内完成了所属6个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批复率达到100%,资金范围涵盖财政拨款资金、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等全部财政性资金。并于20日内同时在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统计局官网进行公开,确保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切实做好部门决算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标准。财务处牵头,压实决算公开主体责任,要求部门及所属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参考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决算公开报告模板内容撰写,公开报表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完全保持一致,真实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及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三公”经费的决算情况按支出性质分别进行公开。

三是规范审核重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便于公众查阅和监督决算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对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平台,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统计部门决算批复精细化管理。通过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检查表对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加强对公开报告中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审核,通过对各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客观评价单位年度统计工作完成情况,通过绩效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参与了解统计部门工作实绩。 (内蒙古统计局 韩芳)

责任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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