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村“三变”改革,通过组织推动、产业拉动、项目带动等方式,跑出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加速度”。全县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资源开发”“兴办实体”“服务创收式村企合作”“集体土地流转”“资产盘活”“服务创收”等形式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主要用于积累经营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嘎查村级组织管理费、村干部发展奖励资金、应急储备金等方面。
去年以来,全县村集体经济固定资产累计为50284.47万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25651.5万元已统计在内),平均每个村委会固定资产为237.19万元。全县村集体经济收益为5395.43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益5-10万元的行政村79个,占全县212个行政村数的37.26%;集体经济收益10-50万元的行政村105个,占全县49.53%;集体经济收益50-100万元的行政村25个,占全县11.79%;集体经济收益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3个,占全县1.42%。村集体经济支出3426.90万元。我县村集体经济收益来源主要为“土地流转”“入股分红”“资产盘活”“现代农牧业”“村企合作”等。2021年光伏收益3041.61万元,光伏支出1222.2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村容村貌支出239.12万元。
集体收益后,按照《乌兰察布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营收益将采取“四议两公开”进行分配。一是优先提取30%的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滚动发展资金;二是提取30%的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三是提取20%的集体经济收益,作为村级组织管理费,用于人才培养,对村干部、后备队伍、年轻村民进行学习培训等;四是将收入的10%用于民生领域,帮扶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五是将10%作为村内留存资金,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内蒙古商都乌兰察布市县委组织部 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