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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四个突出”抓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

2022-01-25 12:26:44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年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为适应城市基层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聚焦“准、严、育、优”四个突出,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推动集宁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专职化、规范化、专业化。

突出一个“准”字,科学设定配额。结合我区实际,印发《集宁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集宁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设岗定责工作方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设岗定责,明确岗位类型标准和岗位职责任务,按照“1+1+2+N”进行科学合理配备(1+1即领导管理岗1名+党建党务岗1名,2+N即平台窗口岗2名+网格长N名,网格长原则上每400户左右配备一名),完成了从“5+N”向“1+1+2+N”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体系转变,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有效解决在城市基层治理工作中岗位职责不清、分工管理混乱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突出一个“严”字,规范人员选聘。注重源头把关,坚持德才兼备、“德”字当头的原则,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严把社区专职工作者入口关。除依法选举、依规转入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一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做到统一招聘、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待遇、统一考核。补充社工队伍力量。发布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0名,强化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常态化补录。建立常态化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补录机制,每年对因辞职、辞退、退休、考走等原因出现的职数空缺进行1-2次补录补充,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有效增强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

突出一个“育”字,强化能力提升。全面落实《集宁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要求,区委组织部每年对担任社区、村书记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分批次轮训;民政局对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不少于40学时岗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并对全体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一次全覆盖培训;街道、乡镇对所辖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社区建立“社工加油站”,进行自主培训。逐步形成“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常态化培训体系,整体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和水平,确保每一名“社工”迅速进入角色。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证”资格考试,被评为“中级”每月补助300元,“初级”每月补助200元。

突出一个“优”字,优化薪酬体系。按照《集宁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基础报酬、岗位报酬、年限报酬、津补贴的“四岗十八级”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逐年增长机制。明确等级序列同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层次、职业水平相挂钩的可持续增长机制,让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有劲头。探索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定向招聘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到街道、乡镇任职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激励机制,有效预防本土优秀人才队伍流失。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依据年度考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等次分别发放450元/月、350元/月、300元/月的全年绩效工资。(集宁区委组织部 陈志强)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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