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和自治区、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作为全镇各级党组织的“必学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观看了《长津湖》等爱国主义电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心得研讨交流2次,3次专题测试,制作宣传标语10处,点亮LED屏幕33处。深入开展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在吴家村修建烈士纪念馆房屋5间,并修建烈士碑,重新修葺革命烈士纪念塔,周围修建护栏。全镇选拔3支队伍报名参加县里“唱支山歌给党听”庆祝建党100周年群众性大合唱活动。
始终把组织建设作为头号工程。全面推进“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组织全部建立“对标五强、提升五力”台账,建成“五强”党支部11个。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会议制度和村级班子绩效考核述职评议机制。全面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村“两委”干部廉政教育培训3次,规范了村干部的日常行为。
始终把作风建设挺在前面。强化干部上班签到,出差、请假事前登记制度,重点督查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空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召开“慵懒散、推脱绕、怠乱飘”专项整改推进会和专题会议3次;召开“三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全镇共上传1385条。按照党建工作联系点分工落实具体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进一步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研究制定了《西井子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2次,传达全县干部大会会议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层次分明、权责明晰、责任到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共制定决策10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组织部 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