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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四个坚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021-12-25 14:12:31 | 来源: 中廉在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总要求,切实做好干部的培养、识别、选拔和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以“四个坚持”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坚持基层一线培养干部。基层一线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是困难矛盾最集中的地方,是干部成长锻炼的最好舞台。通过基层一线锻炼培养干部,使干部熟练掌握四种“能力”,即: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化解矛盾问题能力,把握大局方向能力。今年以来,提拔重用基层一线干部85人,占提拔重用总数63%,充分调动了基层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坚持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制定干部日常考核办法,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识别干部。在掌握干部工作学习情况之余,重点了解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从群众口碑中,横向比较干部人选之间的差异,前后分析干部发展变化,注重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评价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成为群众受欢迎、组织信得过的好干部。

坚持人岗相适选拔干部。突出政治标准,从动议提名到讨论决定的各个环节,始终把政治是否合格作为岗位要求首要标准。注重干事能力,坚持因岗择人、以事选人,把合适的人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真正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共调整干部四批220人次,其中:副科提正科18人、正科交流28人、一般提副59人、副科交流77人。

坚持严管厚爱管理干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让干部专心谋事、放心干事。把牢思想教育“总开关”,健全干部从严管理机制,注重前移监督关口,对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制度,落实工作突出干部激励制度,在职级晋升方面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共晋升职级88人次,真正做到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归属感、获得感。 (兴和县委组织部 林佳丽)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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