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认真贯彻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严格发展要求,注重党员发展人选。制定全县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向种养大户、青年农民、高学历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开展集中培训、考察谈话和研究审批,确保指导性计划顺利完成。
严格人选标准,注重党员发展质量。在发展党员选择标准上,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关口”。对发展党员人选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坚决防止“带病入党”。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努力做到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为党源源不断的提供新鲜血液、增加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严格落实程序,注重党员发展过程。在农村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员推荐、支部票决、全程公示、部门联审等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按照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要求,分阶段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公示、培养教育,发展对象备案、公示、政审,预备党员预审、谈话、入党宣誓等制度,对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进行全程纪实。(兴和县委组织部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