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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四个加强”凝聚乡村振兴组织力量

2021-12-21 14:41:39 | 来源: 中廉在线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坚持把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动力,印发了《兴和县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以“四个加强”为抓手,构建起完善的乡村振兴组织体系,为形成党组织领导下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工作格局奠定扎实基础。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坚持“务实高效”原则,扎实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党建工作、“三农”工作等,不断提升基层干部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开展全县党建工作培训周活动,培训各领域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600多人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三懂一会”教育培训,培训党组织书记230余人次;分四期举办了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任职暨驻村工作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

加强阵地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对照“对标五强、提升五力”行动,落实“三类群体”遍访工作,完成村级党支部遍访工作。按照“五强”党支部创建比例,年内创建、提升农村“五强”党支部99个。加强农村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选树了店子镇卢家营,城关镇二台子村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基层党建品牌。

加强队伍建设,激活发展动能。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换届后村“两委”成员共有722人,平均年龄43.7岁,实现了一村1名35岁及以下年轻干部,一村1名大学生,择优储备535名村级后备干部,村级干部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调整优化驻村队伍结构,选派驻村工作队347人。调整后,35岁及以下年轻驻村干部达109人。完善村党组织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党务、村务、财务监督,构建阳光下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组织活力。

加强示范引领,夯实振兴基础。印发了《兴和县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意见》,确立了党建引领,文化“铸魂”、产业“壮骨”、增绿添彩、发动群众总体发展思路。结合“清零递增”行动,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村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把发展较好的村列为学习对象,通过观摩学习、以点带面等方式,不断加大特色产业发展力度,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目前,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110多个村达到10万元以上,累计收入6000万元以上。(兴和县委组织部 罗鑫)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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