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全旗党员档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对部分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党员档案资料短缺或丢失等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党员党籍档案管理。
一是规范档案材料内容。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党(工)委认真做好党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会议记录、谈话记录必须认真保存。明确收入党员档案的资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基本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培训材料、政审材料(支部的政审报告,包括各种社会关系外调证明材料)、公示材料、转正申请书、每季度预备党员考察报告、思想汇报和入党志愿书等11种材料。
二是明确档案管理范围。结合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归并管理的原则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旗科级干部及党群系统干部党员档案,由旗委组织部负责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三是细化关系转接流程。从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服务管理、细化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着力做好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是加大档案整理力度。对党员档案部分短缺或丢失的,按照程序补办相关证明手续,完善补齐档案资料;对所受奖惩、职务等情况有变化的党员,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确保党员档案资料真实齐全。(察右中旗组织部 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