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同时伴随的是办公桌传来电话振动声,我打开电话是一个陌生来电。“喂,您好!请问您找谁?”,“你好,我是某某村村民,请问你是贵州省黎平县罗里乡人民政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吗?”,“是的,请问你有什么事需要咨询?”,“我父亲刚离世,但是他还没有满60岁,请问能退回或子女继承他之前交的保费吗?”,“可以的,请你带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薄等证件在工作日内到罗里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处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着群众自愿参加原则,累计缴费15年,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平均每人月领取100左右,年领取1200元左右养老金。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去世,其家属可以申领参保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相关待遇。大概情况分为三种:第一,参保死亡人员1951年以后出生并且去世时未满60周岁,其家属可以申请退保金(退保人原交参保金额+财政补贴及利息+个人账户银行利息);第二,参保死亡人员1951年以后出生并且去世时60周岁以上的人群,其家属可以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一次性补贴(丧葬费补助费500元+个人账户余额),第三,参保死亡人1951年以前出生,因为这类人群属于不用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就可以领取保险金,所以去世后其家属仅可以一次性丧葬费500元。
通过这个政策咨询电话和来我乡办理参保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相关待遇率低的情况,我察觉到群众对这方面政策知晓率低。针对这一问题,我一是将政策以文字形式发送到乡政务工作微信群,从身边同事开始宣传政策,方便同事下村工作遇到群众咨询时解答;二是,以文字形式向乡辖村村民委委员会书记或主任宣传相关政策,并要求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微信群、大广播、电话等方式点对点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2021年以来我乡已为群众办理参保死亡人员相关待遇领取47人,其中退保金12人,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一次性补贴6人,一次性丧葬费补贴29人,总共涉及惠民资金31250元左右。(石宏桃 贵州省黎平县罗里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