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保障条件,要想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要培养造就一批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更加有效、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新机制。
打造坚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组织振兴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改变,农村基层党组织都是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核心领导地位都不容动摇,战斗堡垒作用都不容削弱。把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地位落实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方位全过程,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内在要求。
保障农村经济组织全面发展是组织振兴的核心内容。“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既要振兴农民合作组织,又要发挥农村集体组织的独特优势,积极联结龙头企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实现两类组织互补互促,引领农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
加快乡村自治组织健康发展是组织振兴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乡村善治之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促进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搭建多方参与、多方共治的乡村振兴新体系,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活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要坚定不移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厚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