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反映了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加强学习明确方向。打铁还需自身硬,干部应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积极进行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在工作过程中要担负起责任,提升政治领悟力和执行力,面对问题时应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以坚定的意志突破难关,推动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深入群众造福人民。干部必须要牢记造福人民是最大政绩,要积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意。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评定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好自身作为人民公仆的责任。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不断行动创造实绩。“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必须要避免形式主义,将工作真正落实到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要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面对长远问题时应当有水滴石穿的精神,统揽全局的同时也要抓好细节,从实际出发开展相关的工作,保证工作的完成情况,保障工作的最后成效。
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才能不断推进工作的完成,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