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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向平遥监狱反馈巡回检察意见

2024-10-24 13:42:55 |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在平遥监狱召开巡回检察反馈会,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全鹿,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钟英华及部分巡回检察组成员,监狱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并现场送达检察建议。

石全鹿对平遥监狱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监狱执法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巡回检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理解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认识到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问题整改,促进监管改造和刑罚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要转变执法理念,确保巡回检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杜绝过关意识和套路化的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问题整改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在细化措施上下功夫,在标本兼治上出实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

三要凝聚整改合力,切实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部融合的问题整改机制,把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贯穿整改始终;监狱、派驻检察室要持续加强沟通力度,秉持互帮互助的同行理念,对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研究,商讨解决办法,实现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工作双促进双提升;要以巡回检察为契机,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海明就认真贯彻落实巡回检察组反馈意见、全力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刻认识本次巡回检察既是对我监执法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校准工作偏差、把准前进方向的重要举措;要压实责任抓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要严格标准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查同类问题、找深层原因、建长效机制;要统筹兼顾抓整改,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资源整合、力量聚合、措施切合、工作融合,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监狱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宗飞)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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