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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纪委监委:“失而复得”的12.4万

2020-09-24 14:44:43 | 来源: 中廉在线

金风送爽的九月,天高云淡,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村民们看着村集体银行卡的到账信息,大家伙笑得很灿烂……

“感谢九原区纪委监委,真没想到这么长时间了,钱还能追回来,这面锦旗是我们村全体村民的一份心意。”近日,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了几位特殊的“上访群众”,麻池镇永茂泉村的几位村民风尘仆仆而来,只为送上一面锦旗。

事情的原委还得从那“失而复得”的12.4万元村集体收入说起。

“永茂泉村小组长苗某某,没召开村集体会议就向非本村人员出租村集体土地,用于信号塔建设......”这是2019年8月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九原区纪委监委移交的问题线索。

“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尽快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九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立即成立调查组着手调查取证。

经查,2006年8月,时任永茂泉村小组长苗某某在未召开村集体相关会议的情况下,私自与非本村人员郝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费30年共计5000元。同月,郝某将该块土地转包给联通公司用于建设信号塔,承包期15年,租赁费每年8600元。至此,郝某已获利12.4万元。苗某某的独断专行导致村集体利益遭受损失。2020年9月,九原区纪委决定给予苗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对于这样的违纪行为决不能“一处了之”,还要尽可能为村集体挽回损失,以及有效的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此,调查组人员多次找郝某谈话,耐心讲解相关政策法规,终于促成郝某与永茂泉村委会解除了原土地租赁协议,并签订了退款协议。

永茂泉村这“失而复得”的12.4万元集体收入,也是九原区纪委监委践行为民情怀、让基层“微权力”不再任性、做实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九原区纪委监委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大清扫行动效果的硬指标,截至目前,我区受理“微腐败”问题线索63件,已办结53件,立案处分16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同时面对面向群众反馈案件查办结果48次,公开处理结果23件,为2名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并与农牧、国土、公安等部门建立了信息沟通和联合接访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30件。此外,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提出45项整改意见,推动完善基层治理制度2项,进一步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千好万好,不如百姓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百姓夸奖!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面锦旗时刻激励着我们,心系群众、执纪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永远在路上。”九原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如是说。(九原区纪委监委 龙宇)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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