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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2020-11-30 09:40:03 | 来源: 中廉在线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协调利益、定纷止争,大到国体政体,小到合同文书,都需要依靠法律来加以规范。因此,依法治国意义重大。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已经成为当下重要课题。

强化法治意识,要带头尊法。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们要坚持带头尊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牢把握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性把法治观念带到村里去,以普法小课堂、法律主体宣讲、普法文艺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融入老百姓的生活中,切实提高全民对法的认知,懂法尊法。

强化法治意识,要带头学法。有人说,现代国家首先是一个“制度共同体”。因为奉共同之理、守共同之法,一个社会有了统一性,人们被纳入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行为理念,才能在“法治”的作用下,将个人变为“公民”。基层干部带头学法,做学法知法的表率,要将掌握法律知识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全面客观地进行系统性、自觉性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深入理解和把握法律的宗旨和精神,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与时俱进保持常学常新的状态。

强化法治意识,要带头用法。法治问题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解读起来容易陷入艰深枯燥,给人曲高和寡之感。作为一名年轻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带头用好法律,让法治深入人心,政府要把政策精神翻译为群众语言,让专业知识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让法律走下云端,接上地气,拉近与群众的距离。领导干部也必须树立法治意识,敬畏法律的威严,对其违法滥权的行为要做到真惩处、真治理,不放过一丝侥幸心理,杜绝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扰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共同的约束,才能有共同的政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建立好成熟、统一的制度基础,筑牢社会意识底座,才能搭建起当代中国的命运共同体。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自觉主动地学法尊法用法,做一名真正的“奉法者”,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旧县乡六墩村党群工作者 严舒美)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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