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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平安“小年夜” 实现“零燃放”

2021-02-07 13:48:15 | 来源: 中廉在线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严格贯彻落实《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禁放区域内的镇、街积极行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小年夜”中,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抓部署 责任到位

2021年2月1日,《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岚山公安牵头召开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禁放工作。禁放区域内的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警务助理深入辖区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商业场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材料、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同时联合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社区干部网络化包保责任全覆盖。

抓宣传 覆盖到位

成立由社区民警、辅警、警务助理、社区干部组成的禁燃禁放宣传队,利用小广播、大喇叭、LED屏播放禁燃禁放禁售通告,做到全天候全地域。宣传队分组入户发放《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角度,向居民、商户宣传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参与度、认知度。各社区(村居)成立禁燃禁放巡逻队,全天不间断巡查,发放宣传单,切实将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达到“进楼入户、家喻户晓”的效果。

抓排查 防范到位

强化对重要节点的巡查力度。2月4日、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二十四),在民间有“过小年送灶神”的习俗。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岚山公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禁放区域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地毯式”排查。同时,岚山公安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组织全体民警、辅警,与警务助理、网格员一起,对包联社区(村居)、商业场所进行排查,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目前,依法收缴鞭炮2万响、礼花彩弹9个,未发生违法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实现“零燃放”。 通过科学部署、宣传有力、排查到位,岚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平安岚山、共度祥和环保新春的浓厚氛围。(王洛亮 丰存祥 沙连成)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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