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18时05分,江西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五大队接到报警,在昌韶高速公路134公里吉安永丰县境内往南昌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出警民警现场勘查,该起事故为雨天事故,驾驶员在途经该路段时,车辆发生侧滑后撞上高速中央护栏,之后车辆又与右侧护坡发生碰撞,车体受损严重,所幸车内其他乘车人三名老人和一名小孩未受伤。当民警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时,发现驾驶室仪表盘速度码表停留在120KM/小时处,这立刻引起民警警觉,于是向驾驶员询问事故发生前的车速后,得到了同样的答案。当民警再次向其询问是否知道高速公路大雨天气应当减速慢行时,哪知当事人答道:“120码,快吗?”,得到这样的回复让民警实在表示震惊,“你开车不看提示路面安全标志吗?这条山区高速设计限速100公里/每小时,你不仅大雨行车不减速,你还增速”。当民警对驾驶员淡薄的安全意识进行批评教育后,驾驶员才幡然醒悟,所幸事故碰撞瞬间,车辆被护栏和护坡两次缓冲保护,车内老人小孩未受伤,否则后果严重,后悔也来不及。
由于该驾驶员雨天超速行驶,不仅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面临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国庆、中秋假期自家出游高峰即将来临,雨天高速行车应当按照规定减速行驶,减少和降低雨天车辆失控发生的风险。(邓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