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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啦!你复学,我护学!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公安交警全面重启护学岗

2020-09-08 08:04:39 | 来源: 中廉在线

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蓝天白云飘逸悠扬。宁静了许久的校园带着晨曦,迎来了孩子们久违而熟悉的面孔。孩子们都开学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交警部门当然也不能缺席。9月1日,勃利县公安交警大队重启护学岗,全力以赴为孩子们的复学之路保驾护航。

一是立足“护”字,抓部署。为切实保障开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稳定,防止涉校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为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通行条件,大队提前部署,周密组织,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大队在高级中学、一中、二中、四中、七中、逸夫小学、新起小学、城西小学、镇安小学、东城小学、幼教中心、大四站中心校、双河中心校、庆云学校设置了14个“护学岗”,每个小学安排2—4名民警,一台警车,加强开学期间早、中、晚上放学期间固定值守,同时增派警力加强外围交通疏导指挥,全力保障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撑起学生开学复课“安全伞”。

二是立足“严”字,抓管控。加强对校园周边车辆的巡逻管控,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杜绝“黑车”接送,确保学生安全。针对校园周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超员、超速以及报废车、改装车、三轮汽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加强警力调配,落实民警管控责任制。对学校周边易发生堵车路段,在上下学高峰期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的管控责任制,最大限度的发现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学生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立足“防”字,抓安全。结合各学校实际,采取定点疏导与动态巡逻管控相结合,切实加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是立足“宣”字,抓氛围。大队宣传民警深入到辖区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结合校园周围交通实际,通过学校多媒体教室,对全校学生同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过马路、怎样乘坐交通工具、怎样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求助、保护自己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学生深刻理解并且认识到交通陋习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教育和引导师生不要乘坐超员车、违法车,远离“黑车。让学生们更切实的了解遵守交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交通陋习的危害性,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同时对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民警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家长的宣传教育劝导力度,特别对于未佩戴头盔的家长和学生,提醒抓紧佩戴头盔,确保自身安全。营造交通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效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在此,交警准备了一份“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提示: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内或者道路两侧,千万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者长时间逗留;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过道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或者其他行人过街通道。

2、乘坐公共汽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再上下车;坐车时千万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也不要在车厢内嬉戏打闹;更不要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乘坐摩托车要正向骑坐,并记得戴好头盔;

4、切不可乘坐无牌无证、车况不良(破旧)、超载、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之类的车辆;

5、未满十二周岁不要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遇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不要突然猛拐;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不要载人;

6、发生或者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当保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纪奎权)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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