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落脚处。
完善组织体系,抓好顶层设计。丰镇市委成立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村集体经济,其中,组织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指导协调、督查考评工作;财政部门要整合资金;发改部门要整合项目;农牧林水等涉农部门要整合产业,集中力量发展集体经济。各乡镇要成立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镇)长任副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土地管理所、林工站和相关站、所、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开展村集体经济。
规范项目建设,引入源头活水。市委组织部负责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统筹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农牧、财政等部门形成合力,抓好项目落地落实落细。坚持发展优先原则,对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由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方可申报。近年来,中央、自治区、扶持项目26个、争取项目资金3250万元。全面推行《乌兰察布市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管理办法》(试行),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使用,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分配使用方案,以“四仪两公开”运行实施。
拓宽发展思路,挖掘增收潜力。坚持因村施策,挖掘特色,走差异发展道路。围绕全市各乡镇资源优势、旅游优势、文化优势打造特色项目、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一村一策”“一村一品”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党员、村干部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头发展特色产业。注重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先后培育形成了巨宝庄镇“绿康源”旅游基地、隆盛庄镇“万头牛场”、官屯堡乡“黄花基地”、元山子乡“游学基地”等特色产业品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小渐大的发展目标。(丰镇市委组织部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