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此项立法切口虽小,但却意义重大,在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也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可持续发展。
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是当下之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餐桌上铺张浪费的问题也开始浮现出来,宴请讲排场、重攀比,聚餐好面子、显阔气,加上餐饮经营者的盲目迎合,一桌桌的盛宴往往最后都沦为“剩宴”。 近年来,餐饮浪费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也纷纷开展“光盘行动”,提倡“剩菜打包”。但这些措施只是立足于道德的“软”层面,缺少解决问题的“硬”方法,餐桌浪费现象依然十分普遍,令人痛心。《反食品浪费法》的制定,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为全社会确立了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是长远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反对食品浪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经济衰退,导致全球范围内的饥饿人数快速增加,这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无论是一个家庭的富裕,还是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勤俭持家、开源节流。《反食品浪费法》的制定,有助于全社会节约意识的树立,营造出浪费可耻、节俭为荣的氛围,形成不想浪费、不能浪费、不敢浪费的良好局面。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是中华民族永不过时的宝贵文化传统。然而,反食品浪费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仍需经历一个过程。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出发,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才能让节约这一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陈嘉兴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党委)